中文名 | 颜志强 | 领域 | 法学 |
性别 | 男 | 所在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所在部门 | 法学院 | 专业职称 | 副教授 |
学历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是否博导 |
商法、金融法、证券法
教育背景:
1985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5年7月至1993年4月,在原湖北省咸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事民事、刑事审判及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教学;
1993年5月调入原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任教至今;
1995年被评聘为副教授。
1.《论〈公司法〉对凸现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美国竞争法沿革探》(二篇论文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4年第6期和1995年第1期);
2.《香港及内地支票制度的差异》(《江汉论坛》1999年增刊);
3.《浅论我国证券法之不足之处》(《法学》1999年第4期,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发)。
《经济审判方略》(合著,第一作者,1994年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商法学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证券法学》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