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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汉族,1982年4月生,湖南耒阳人现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武汉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文名 张红 领域 法学
性别 所在单位 武汉大学
所在部门 法学院 专业职称 教授
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是否博导
研究方向

民商法

人物简介

教育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委员会第一书记(挂职);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武汉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武汉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副主任。
 

代表性论文

1. 交易性贬值损失之赔偿,《中国法学》,2021 年第1期。
2. 论国家政策作为民法法源,《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2期。
3. 肖像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中国法学》,2014年第1期。
4. 不表意自由与人格权保护,《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7期。
5. 姓名变更规范研究,《法学研究》,2013年第3期。
6. 中国民法百年变迁,《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7. 农地纠纷、村民自治与涉农信访,《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
8. 死者生前人格上财产利益之保护,《法学研究》,2011年第2期。
9. 民法典中统一损害概念之证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1 年第 1 期。
10. 公司利润强制分配,《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 1 期。

科研成果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制建设研究——以“信访法”立法为重点(2015-2016)。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制建设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之大调解制度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损害赔偿与债法现代化。 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具体人格权的展开。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人格权权利范畴论。 《民法典人格权编》 《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主要著作

《基本权利与私法》、《人格权总论》、《人格权各论》、《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论》、《人格权法》、《损害赔偿》。

个人荣誉

1.首届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2.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4.湖北省第四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5.首届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6.武汉市“五·四青年奖章”;
7.武汉市第九届十大杰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