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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82年12月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文澜青年学者,
中文名 胡东海 领域 法学
性别 所在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所在部门 法学院 专业职称 教授
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是否博导
研究方向

民法基础理论、证明责任理论、罗马法

人物简介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湖南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罗马法博士。

工作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4.10至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4.12)、教授(2019.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2015.6)、博士后合作导师(2020.10)。

社会兼职: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罗马法与共同法研究会(中国澳门)副监事长、湖北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

代表性论文

《合同法》第402条(隐名代理)评注”,《法学家》2019年第6期。
“论恶意串通型代理权滥用”,《法商研究》2019年第5期,《民商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20年第2期全文转载。
“‘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法律适用”,《法学》2019年第3期。
“论职责违反型代理权滥用”,《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民商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19年第9期全文转载。
“‘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历史变迁与现代运用”,《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中国法学》2016年第4期。
“古罗马法律诉讼中的证据”,《私法研究》2016年第1期。
“地役权制度对所有权公法限制的规制”,《私法研究》2013年第13卷。
“论法律行为的规范性”,《中外法学》2012年第6期。
“论合同生效要件之证明责任分配”,《法律科学》2011年第4期。
“证明责任视野下善意取得之‘善意’要件的规范设计”,第二作者,《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4期。

主要著作

《La regola fondamentale sull’onere della prova nel diritto romano》,意大利UniversItalia出版社2019年版。
《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第二作者,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个人荣誉

荣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2018)

科研奖励:
武汉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9)
湖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8)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C等奖(2018)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2017)

学业奖励:
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博士生奖学金(2010)
意大利外交部研究生班奖学金(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