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蔡虹 | 领域 | 法学 |
性别 | 女 | 所在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所在部门 | 法学院 | 专业职称 | 教授 |
学历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是否博导 | 是 |
民事诉讼法学
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
1978年考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1982年毕业留校任教至今。1987年晋升为讲师,1992年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晋升为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大陆法院调解与香港诉讼和解之比较——关于完善合意解决纠纷诉讼机制的思考”,《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
“也论行政公益诉讼”,《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
“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目标及其实现——兼论法院审判管理模式的更新”,《法商研究》2003年第3期;
“释明权:基础透视与制度构建”,《法学评论》2005年第1期;
“农村土地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研究”,《法学评论》2008年第2期;
“民事再审程序立法的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中心的考察”,《法商研究》2012年第2期。
承担和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个。
部分专著:
《转型期中国民事纠纷解决初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中国民事法律监督程序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部分教材:
《仲裁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994年荣获湖北省优秀教师称号;
两部统编教材分别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北京市政府)和二等奖(司法部);
两部个人专著获分别获中国法学会1999年度、201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三等奖和二等奖;
2001年获湖北省优秀党员称号;
2002年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同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2006年获武汉市妇联颁发的“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1年获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颁发的“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