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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75年5月生于江苏省徐州市。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生态环境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武汉大学文科杰青学者、珞珈特聘教授、博导,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副主任,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
中文名 秦天宝 领域 法学
性别 所在单位 武汉大学
所在部门 法学院 专业职称 教授
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是否博导
研究方向

环境资源、生物技术、海洋与水、和能源气候等领域国内法和国际法

人物简介

教育背景:
秦天宝于1994年至2000年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士(国际法学,1998年)、法学硕士(环境法学,2000年);
他获得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奖学金,于2003年~2005年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留学,2005年获得法学博士(环境法学,中德联合培养)学位。

学术交流:
曾任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学院(2014年12月~2015年2月)、美国伍德罗·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2011年6月~7月)、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2010年8月~9月、2006年7月~8月)、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2008年12月~2009年5月)、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2007年6月~9月)、英国开放大学社会科学系(2003年12月~2004年1月)以及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澳大利亚环境法中心(1999年7月~9月)等机构客座教授或访问学者;
并曾应邀到美国、德国、法国、瑞士、捷克、芬兰、挪威、加拿大、日本、韩国、巴西、孟加拉、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香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总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短期学术交流。

学术任职及兼职:
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挂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现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水利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武汉市人民政府等国家机关法律顾问,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委员、副主席,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评审专家;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和《环境法评论》杂志主编。
兼任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教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比利时根特大学和法国巴黎十一大博士生指导教授、德国哥廷根大学国际法与欧洲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国际可持续发展法律中心(CISDL)研究员、IUCN环境法学院高级讲师;担任Review of European, Comparative &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SSCI), Climate Law和Law,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Journal等国际期刊的咨询委员或编辑委员。

担任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环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BSEG)副主任委员;兼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AEL)执行委员会委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WCEL)委员、生态系统管理委员会(CEM)委员,IUCN国际水法专家工作组联席主席;曾任国际法协会(ILA)气候变化法律原则委员会委员,IUCN环境法学院教学与能力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立法专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及亚洲开发银行(ADB)等国际机构的项目环境法专家,比利时佛拉芒大区环境法协会顾问。

代表性论文

1.Compensation for Nuclear Damage: a Comparison amo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me, Japan and China,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Politics, Law and Economics, 2014 (SSCI).
2.Compensating for Natural Resources Damage Caused by Vessel-Induced Marine Oil Pollution: Compar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me, the US and China,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and Litigation, 2014.
3.Compensating Nuclear Damage in China, Washington University Global Studies Law Review, 2012.
4.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探析,法学评论,2009(第二作者)。

科研成果

已经在SCI、SSCI、EI、CSSCI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100篇,在境内外重要出版社出版Handbook on Chinese Environmental Law、《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与实践》、《生物多样性国际法导论》、《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共同主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教程》(合译)等著(译)作近10部。

主要著作

Handbook on Chinese Environmental Law、《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与实践》、《生物多样性国际法导论》、《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共同主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教程》(合译)

个人荣誉

学术成果曾入选国家首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工程和首届韩德培法学奖(青年原创奖),荣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合作)和三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两次),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二等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论文、湖北省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等荣誉;个人曾荣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020年)、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2020年)、首届“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2019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2015年)、“湖北省享受政府专项津贴人员”(2017年)、第三届“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2年)、首届“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2011年)、第十二届“武汉大学杰出青年(教职工)”(2017年)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