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赵钢 | 领域 | 法学 |
性别 | 男 | 所在单位 | 武汉大学 |
所在部门 | 法学院 | 专业职称 | 教授 |
学历学位 | 大学本科 | 是否博导 | 是 |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教育背景:
本科,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78年至1982年。
工作经历:
1982年 8月到武汉大学法律系任教。
1985年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1994年被遴选为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任教授。
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评论》编辑部执行主编、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系武汉大学诉讼法学科博士点创始人之一。
学术兼职: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法律咨询顾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关于“先行调解”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2013/3;
2.《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之我见》,人民检察,2012/20;
3.《回避制度之改良与保全机制之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的思考》,法律科学,2012/6;
4.《新的法律虚无主义之批判——基于民事司法的视角》,现代法学,2012/4;
5.《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定位与程序保障》,法学,2011/12;
6.《论民事司法权中的司法规则创制权》,中国法学,2011/3;
7.《“能动司法”之正确理解与科学践行——以民事司法为视角的解析》,法学评论,2011/2。
1.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制度▪学说▪案例》,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2.参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3.参编《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3;
4.合著《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1.2013年3月获第六届全国人文社科优秀论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