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何华辉 | 领域 | 法学 |
性别 | 男 | 所在单位 | 武汉大学 |
所在部门 | 法学院 | 专业职称 | 荣休教授 |
学历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是否博导 | 是 |
宪法学
教育经历:
1946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51年毕业,同年被选派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研究生班,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
工作经历:
1953年研究生毕业后被分配到武汉大学法律系从事宪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1978年得到平反并恢复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1991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他发表的《也谈人权问题》《实行法治就要摒弃人治》《论宪法监督》《浅论三权分立》《建立新的比较宪法学刍议》《中国宪法之特色》等论文具有广泛影响。
曾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政治学会理事等职。在数十年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中,共发表论文、译文60余篇,主编、参编或独著、合著的教材、著作共13部,是新中国宪法学科的奠基人之一。
他与许崇德教授合著的《分权学说》,以十分洗练的文字对三权分立这样一个众说纷纭的资产阶级宪法原则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研究,对其理论沟稽渊源,对其实践运用多方考察,是一本用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学观对三权分立进行科学分析研究的力作。
他的代表作《比较宪法学》在体系和内容方面创新开拓而卓然一家,被学界誉为我国比较宪法学研究成果的代表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