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王清军 | 领域 | 法学 |
性别 | 男 | 所在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 |
所在部门 | 法学院/中国农村研究院 | 专业职称 | 教授 |
学历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是否博导 |
教育及工作经历:
1989 .9-1993 .6 湖北师范学院政治系 法学学士
2000 .9-2003 .6 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2007 .6-2010 .6 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2008. 8-2009 .8 美国佛蒙特法学院 访问学者
1993 .9-2000. 6 湖北十堰师范学校 教师
2003 .6-2012 .6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教师
2012 .9 至今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教师
社会活动: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立法论证工作
2014年《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活动
2014年《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立法论证活动
社会兼职:
1.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
2.湖北省&武汉市环境资源法法学会常务理事,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3.华中师范大学城乡基层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1.《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不作为的审查基准》,载《清华法学》2020年第2期;
2.《我国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变革与发展》,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先后被《新华文摘》、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
3.《作为治理工具的生态环境考评—基于水环境考评制度而展开》,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被人大书报资料中心《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
4.《法政策学视角下的生态保护补偿立法问题研究》,载《法学评论》2018年第4期,先后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
5.《生态补偿支付条件:类型确定及激励、效益判断》,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被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生态环境与保护》全文转载;
6.《自我规制与环境法的实施》,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被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
7.《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体制:变革与发展》,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被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生态环境与保护》全文转载;
9.《环境治理与信息工具》,载《法治研究》2013年第12期,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4年第6期全文转载;
12.《中国森林生态补偿标准制度研究—基于10省地方立法文本的分析》,载《林业经济》2013年第2期,先后被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生态环境与保护》2013年第6期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3年第8期全文转载;
13.《我国排污权初始分配的问题与对策》,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1期,被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
1.2020年,国家发改委振兴司项目《地方各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的责任研究》;
2.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研究》子课题;
3.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融合的机制、路径和政策体系研究》子课题;
4.2018年,湖北省环境厅招标项目《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排污权储备与回购机制》;
5.2016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1.《排污权初始分配的法律调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1版(独著);
2.《环境资源法案例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参编)。
科研服务
1.2020年,以立法专家参与国务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起草工作(国家发改委);
2.2019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法论证活动(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法学会);
3.2018-2020年,先后参与《湖北省清江领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汉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立法论证活动(湖北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科研获奖
1.《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制度研究》国家林业局 中国林业经济学会 一等奖
2.《生态补偿概念的立法界定》 国家环境保护部 中国法学会 三等奖